×
登录后即可收藏
您还未登录,请先登录后再收藏法规
政策法规 /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丽62号建议的复函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丽62号建议的复函

浙财提〔2025〕250号
2025-06-24
  • 002482170/2025-05188
  • 财政
  • 省财政厅
  • 2025-07-23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丽62号建议的复函

浙财提〔2025〕250号

张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丽水市省级民生实事项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配套支持力度的建议》收悉。该建议对于扎实有效推动所办民生实事达到预期效果具有重要意义,我厅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的规定》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经商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建设厅、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现答复如下:

序号具体诉求答复内容
1(一)建议加大丽水市省级民生实事项目转移支付资金配套支持。 丽水各县(市、区)经济基础相对薄弱,在省级民生实事项目的资金保障上面临较大困难,为减轻丽水市各地的财政压力,建议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大对丽水市民生实事项目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由省级财政保障省级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资金需求;或者充分考虑丽水市各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财政收支状况以及民生需求等因素,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对丽水市建设省级民生实事项目的资金补助力度,确保资金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为更好把民生实事做好做实,建议省里制定民生实事项目后期运维资金保障机制,对于民生实事项目后期运维给予资金补助,并综合考虑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适当向丽水市倾斜。近年来,省财政厅按照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等要求,充分发挥省级财政调控作用,合理配置全省财政资源,在收入尽量下沉的同时,不断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建立资金分配向基层倾斜、向财政困难地区倾斜的财政转移支付体系,设置转移支付分类分档系数,财政越困难市县系数越高,丽水市的松阳县、庆元县、景宁畲族自治县转移支付系数为1(最高),丽水其他地区的转移支付系数均为0.9(次高)。同时,逐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较好支持了丽水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一直以来,省财政厅十分关心丽水市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在财政体制和转移支付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2024年,省财政对丽水市转移支付319.89亿元,极大减轻了丽水市的财政支出压力。一是考虑丽水市财政运行等因素给予财力性补助,可统筹用于支持民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二是实施收入激励财政奖补政策,2024年下达转移支付资金25.58亿元,较好调动了丽水市发展经济、培植财源、组织收入的积极性。三是实施区级均衡发展激励,根据区级财力保障能力和财力均衡度情况分配激励资金,鼓励设区市财力下沉,加大对市辖区的支持。2024年下达丽水市4092万元,由其统筹用于支持莲都区经济社会发展。四是实施山区海岛县高质量发展财政激励政策。进一步缩小丽水市与省内其他发达地区发展差距,根据丽水市年度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情况,2024年兑现财政激励资金5.53亿元。五是有效推动民生实事更好更快落地见效。省财政厅依据各民生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实施方案,对纳入省与市县共同事权的事项,按照确定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落实好省级资金保障。2024年,省财政安排丽水市民生领域转移支付118.19亿元,其中,支持农林水46.58亿元,支持社会保障和就业19.04亿元,支持卫生健康17.90亿元,支持教育10.10亿元,较好减轻了丽水市的财政支出压力,有效支持了丽水市各项民生事业建设。
2(二)建议差异化制定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标准。 根据全省持续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工作部署,丽水谋划开展山区公共服务跨山统筹一体化改革,探索构建以常住人口为导向、以人的全生命周期服务为主线的公共服务资源高效配置机制,而民生实事项目正是公共服务提升的重要载体和环节。因此,建议省级部门根据全省各地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民生需求等因素,差异化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民生实事建设标准,避免一刀切,做到既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又能减轻地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资金压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还能满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省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民生实事项目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结合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制定民生实事项目标准。一是科学精准谋划。在编制民生实事项目时,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瞄准群众实际需求,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深入调研、精准测算、充分论证,科学合理编制目标任务,确保民生实事项目聚焦中心大局、符合现实基础、满足群众期盼。二是合理布局点位。建设布局时充分考虑各地实际,全面考虑各地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民生需求、后续运维资金压力等因素,尽可能合理分配各地点位建设任务数量,确保各地均能完成民生实事项目,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严防平均主义。三是制定差异化标准。以群众有感有得为衡量依据,结合现实基础,优化建设标准。对建设标准的表述要清晰、准确、无歧义。对于新设项目的建设标准要多方调研、审慎论证。对于连续开展的项目,要结合推进实际对建设标准及时调整更新。四是强化绩效评价。结合我省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改革,聚焦卫生、社保、教育、文化等领域,选择基层医疗机构补偿、养老服务运行补助、文化场馆运维经费等项目开展绩效评价。重点关注公共服务布局、资源配置效率等,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着力破解公共服务成本高、绩效低等问题,引导政府部门强化资源整合,提升公共服务质量。 今后,省财政厅将一如既往地支持丽水市经济社会和民生事业发展,并视财力可能,进一步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登陆我厅门户网站(http://czt.zj.gov.cn) ,了解财政支持民生实事等方面的工作信息。

联系单位:浙江省财政厅总预算局

联系人:徐翠 联系电话:0571-87056526

邮编:310006

浙江省财政厅

2025年6月24日

立即登录